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何申请上述免学费和福彩助学资格?
符合上述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中考报名期间3月12-22日在广州市高中阶段招考服务平台中考报名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并录入所持证件信息。尚未在报名期间提出资格申请的,考生须在9月1日前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当学年不享受免学费或资助,需待下学年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免学费资格每学年核定一次。
资格审核:持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考生资格由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资格由市总工会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